吴家莹:福建新惠台措施更利台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|欧美三级无码

  【港澳台专线】吴家莹:福建新惠台措施更利台胞共享大陆发展机遇

  中新社厦门4月30日电 (记者 杨伏山)福建省出台的新一批13条惠台利民措施,引起在厦门台商热烈反响。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、厦门台商协会荣誉会长吴家莹30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,此举通过可感可及的实事,进一步助力台胞更好地与大陆发展同频共振、共享机遇。

  吴家莹说,去年9月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》发布以来,福建着眼在闽台胞需求,立足增进台胞福祉,于当年11月发布了15条惠台利民措施。

  这一次发布的13条政策措施,从便利台胞来闽交流和工作生活到扶持台资企业发展,再到鼓励台胞来闽就业创业和培训实习,持续聚焦台商台胞台企所需所盼。

  吴家莹表示,作为台商,很欣慰地看到此次“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方面”的6条新措施,从各个维度不断优化广大在闽台商台企的营商环境。特别是由全国台企联发起、在厦门设立的台商海峡两岸产业投资基金,目前已投资厦门海辰储能、上海迪赛诺医药、宜宾锂宝新材料等5个科技与消费行业企业,总金额1.2亿元人民币,促进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与产业融合发展。

  他表示,台商海峡两岸产业投资基金将持续发挥“以台引台,以台助台”优势,共享大陆高质量发展机遇。(完)

  一类区域:继续实行阶梯计费,阶梯分界时间由“前2小时”调整为“前3小时”,第一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“前3小时1.0元/15分钟”(较现行第一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33%),第二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“3小时后1.5元/15分钟”(较现行第二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25%);  优化简化区域分类,全市道路停车位拟继续按一、二、三类区域实施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标准,拟取消现行收费标准中一级道路、二级道路的划分形式和智能计费、人工计费的收费类别;拟取消道路特殊时段停车位收费类别。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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